站长之家 - 业界 2026-07-02 08:42

微信转账误转他人 法院判了:不当得利须全额返还

近日,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转账失误引发的不当得利纠纷案。当事人李某在操作汇款时,不慎将6150元款项误转至杨某的账户。发现错误后,李某第一时间联系杨某说明情况,并多次催促其返还,但杨某始终拒绝退还。无奈之下,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查明,李某与杨某之间并无任何经济往来或债务关系,转款行为确系操作失误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的规定,杨某收取该6150元缺乏合法依据,其行为已构成不当得利,李某因此遭受的财产损失与之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据此,大邑县法院依法判决杨某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全额返还李某6150元。

案件审结后,承办法官表示,公民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法律保护,无正当理由占有他人财物属于不当得利,应依法予以返还。法官同时提醒广大市民,通过线上渠道办理转账时,务必仔细核验收款人信息,避免因疏忽造成损失。如不慎发生转错款项且对方拒绝退还的情形,当事人应当妥善保存转账记录、沟通记录等证据,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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