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糕点店

有消费者称,在扬州某糕点店使用微信付款时,票据金额为34.16元,商家实际收取金额为34.2元,多收了0.04元。这家店铺经营者采取反向四舍五入”凑角”为整的方式多收取费用,3次共多收费用0.07元,最终商家被责令整改,违法所得0.07元予以没收,并处罚款2600元。商家单方反向抹零”属于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是违法行为,根据规定,经营者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相关部门有权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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