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近期审结了一起因实习生拆件疏忽导致名表遗失而引发的追偿纠纷案。案件细节显示,大学生朱某于2024年6月进入上海一家商贸公司实习,主要负责快递收发和拆件清点,双方约定实习日薪为180元。
同年7月9日下午4时许,朱某在拆验一个快递包裹时,只取出了表链和质保卡,未拆开包裹内部的充气防护包装,便将剩余部分直接丢弃。清点后,朱某很快察觉少了手表,当即赶到负责人办公室说明情况。按负责人要求,朱某在快递外包装上写下“无手表”字样,并在两分钟后将包裹内物品的实拍照片发至全员工作群。公司负责人及多名在岗同事均看到了消息,但全程无人回应,也没有人第一时间到场复核或调取监控排查。
两天后的7月11日,合作商家联系公司询问一只劳力士手表的到货情况,这时公司才得知该快件内装有一块价值6.5万元的劳力士腕表,需要装配配套表链。公司紧急调阅监控,发现朱某当初遗漏的充气包装里正是那块手表。双方立即赶往垃圾站翻找,但贵重腕表已无法寻回。朱某主动向合作商家表示愿意赔偿,商家随后向商贸公司索赔6.5万元。公司在先行全额赔付后,将实习生朱某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全部损失。
法院审理后对双方责任进行了划分。一方面,朱某负责完整拆件清点,却未尽到细致查验义务,遗漏防护包装便将快件丢弃,构成重大操作过失,应当承担相应赔偿。另一方面,朱某发现物品缺失后立即上报并同步在工作群留证,但公司在长达两天的时间里未及时核查监控、未开展搜寻补救,错失了挽回损失的关键时机。法院指出,企业管理上的疏漏是导致损失扩大的主要原因,公司自身存在重大过错。综合考量双方过错程度、实习生的收入水平以及贵重物品管理的责任归属,法院最终酌定朱某向商贸公司赔偿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