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民航局联合宣布,自 2024 年 12 月 1 日起,将全面推行电子发票在民航旅客运输服务中的使用。
电子客票行程单的应用将极大地便利旅客出行和单位报销。旅客可以通过电子行程单享受自动化、智能化的开具和交付服务,省去了获取纸质行程单和邮寄费用。
旅客可以在购买机票后 180 天内通过航空公司或代理商的官方渠道申请开具电子行程单,不包括退票、选座等附加服务。超过 180 天的开具事宜由旅客与航空公司协商确定。
单位财务人员可以通过电子行程单进行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和存储,实现业务在线办理。
单位还可以登录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查询电子行程单对应的增值税税额,免除了换算的繁琐程序,减轻工作量。
随着纸质行程单的减少,印制、发放和维护等成本也将大幅降低。
为了方便过渡,民航旅客运输服务领域设置了 2024 年 12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的过渡期。在此期间,纸质行程单、电子行程单和其他发票将同时使用。
需要注意的是,纸质行程单、电子行程单和其他发票不可重复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