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GB/T 5359.1-2019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摩托车是:
由动力装置驱动的具有两个或三个车轮的道路车辆,其最高设计车速大于 50 km/h,或满足以 下条件之一:
——若使用发动机,其排量大于 50 mL; ——若使用电力驱动,电动机的最大连续额定功率总和大于 4 kW。
但不包括如下类别:
a) 最大设计车速、整车整备质量、外廓尺寸等指标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规定的,专供残疾人驾驶的机动轮椅车;
b) 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规定的车辆。
根据《GB/T 5359.1-2019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摩托车是:
由动力装置驱动的具有两个或三个车轮的道路车辆,其最高设计车速大于 50 km/h,或满足以 下条件之一:
——若使用发动机,其排量大于 50 mL; ——若使用电力驱动,电动机的最大连续额定功率总和大于 4 kW。
但不包括如下类别:
a) 最大设计车速、整车整备质量、外廓尺寸等指标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规定的,专供残疾人驾驶的机动轮椅车;
b) 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规定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