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条例

广州市新闻办6月20日举行发布会,为进一步规范快递服务行为,提高快递服务水平,《广州市快递条例》明确快递企业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应当事先征得收件人的同意;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在完成投递前录入或者上传虚假的投递信息,最高可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条例》对快递服务作出了一些有针对性的规定,其中包括:禁止抛扔、踩踏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快件损毁,使用智能快件箱等方式投递的应当事先征得收件人的同意;快递企业应当在快递运单或者网络订单应用程序中为寄件人提供投递时间、投递方式等个性化、差异化的快递服务选择,等等。这是全国首部省会城市快递行业的地方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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