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劳动纠纷典型案件,某企业因强行安排员工承担超额工作量遭拒后,以“拒绝工作安排”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被法院认定违法解除,需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12万余元。该判决明确用人单位不得以人员调整为由突破劳动者合理工作负荷边界。 据法院审理查明,高女士在涉事企业担任华北地区订单员两年有余,主要负责线下零售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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