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杭州某公司员工小任因上班时用手机回复女友消息、刷短视频,累计17分钟被监控记录,4天后收到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报道称,小任入职近11个月,月薪4700元,他认为已差不多完成当日工作,看手机时间并不长,并非严重违纪。 遂向杭州市临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9400元。 公司主张,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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