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App侵权三体

文书显示,原告腾讯公司诉称,其在2016年5月与小说《三体》的作者刘慈欣签署独家合作协议,刘慈欣出具授权书,原告享有将《三体》录制成音频作品的独占性授权...一审法院认为被告荔支公司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依法应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判决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0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17万余元,并在其首页连续十五日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荔支公司认为《三体》改编成广播剧的权利独占许可为喜马拉雅公司公司所有,且刘慈欣未将涉案作品网络直播的权利授权给腾讯公司,遂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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