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法院于 9 月 10 日分别对苹果和谷歌的案件做出裁决,两家科技巨头均败诉。
苹果被要求向爱尔兰补缴 130 亿欧元的税款,约合 1020 亿元人民币。谷歌因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而被处以 24 亿欧元的罚款,约合 188 亿元人民币。
欧盟反垄断负责人玛格丽特·维斯塔格表示,这两项裁决是维护欧盟公民和税收公平的重要胜利。
苹果的税务问题源于欧盟委员会 2016 年的裁决,认定苹果在爱尔兰享受的低税率违反了欧盟法规,需要补缴巨额税款。
苹果对此提起上诉,但欧洲法院维持了原判,这意味着苹果必须遵守最初的判决。
谷歌的垄断问题始于 2017 年,欧盟委员会认定谷歌利用其搜索引擎的主导地位,非法赋予其比较购物服务优势,损害了竞争对手的利益。
谷歌也提出了上诉,但欧洲法院维持了原判。
对于欧盟的裁决,谷歌表示“失望”,并指出他们已采取措施遵守 2017 年的规定。苹果则批评欧盟委员会试图改变规则,无视其在国际税收方面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