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微信群内纠纷引发的一场诉讼引起广泛关注。
事件起因:一名男子因与群友“志勇”发生争执,将自己的微信群昵称修改为“志勇他爹”,导致其被对方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告上法庭,索赔5000元。
男子辩解:男子辩称,其女儿的小名恰好是“志勇”。
法院判决:法院认为,男子的行为损害了原告的社会评价,构成名誉权侵权。但同时考虑到群成员主要为出租车司机,该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有限。
赔偿金额:法院综合考虑纠纷影响范围,判决男子赔偿原告800元。
近日,因微信群内纠纷引发的一场诉讼引起广泛关注。
事件起因:一名男子因与群友“志勇”发生争执,将自己的微信群昵称修改为“志勇他爹”,导致其被对方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告上法庭,索赔5000元。
男子辩解:男子辩称,其女儿的小名恰好是“志勇”。
法院判决:法院认为,男子的行为损害了原告的社会评价,构成名誉权侵权。但同时考虑到群成员主要为出租车司机,该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有限。
赔偿金额:法院综合考虑纠纷影响范围,判决男子赔偿原告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