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业主因在业主群内发表不当言论,被群主和管理员移出群聊。该业主随后将群主和管理员起诉至法院,要求恢复其群成员身份。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案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诉讼范围。互联网群组属于社会交往情谊行为,不产生民事法律关系。群管理和群主在处理违规言论时,遵循了“谁组建谁负责”的规则,并未对该业主发表侮辱或诽谤言论,故不构成名誉权侵犯。
因此,法院一审和二审均驳回了该业主的起诉。
某业主因在业主群内发表不当言论,被群主和管理员移出群聊。该业主随后将群主和管理员起诉至法院,要求恢复其群成员身份。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案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诉讼范围。互联网群组属于社会交往情谊行为,不产生民事法律关系。群管理和群主在处理违规言论时,遵循了“谁组建谁负责”的规则,并未对该业主发表侮辱或诽谤言论,故不构成名誉权侵犯。
因此,法院一审和二审均驳回了该业主的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