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警近日通报,一男子新购车辆仅一天,竟在实习期内独自驾车上高速,导致车辆与防撞桶、安全岛发生碰撞。
事发地点为S45义东高速廿二里收费站通道,该男子驾驶的私家车(长安深蓝SL03)因操作失误,将油门误踩为刹车,致使车辆失控。
经调查,该男子于今年2月考取驾驶证,目前仍处于实习期。根据相关规定,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必须由取得驾驶证三年以上的人员陪同。
金华高速交警依法对该男子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警提醒,新手司机在实习期内上高速容易因紧张、技术不熟练而引发事故。因此,实习期内上高速时,务必遵守交通法规,切勿独自驾驶,并注意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