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长之家(ChinaZ.com) 1月19日 消息:今日,天猫发布公告称,为更好地规范商家的发货行为,拟针对《天猫物流时效管理规范》中“虚假发货”的定义进行调整。
调整后,明确了虚假发货认定情形和违规管理。具体如下:
1.虚假发货认定
商家存在以下异常情形,且无法证明其真实发货的,视为虚假发货:
(1)订单按发货标准显示“已揽收/揽件”等信息后 24 小时内无任何物流更新记录的;
(2)物流信息流转过程中,停滞时间超过正常快递节点流转时间(甘肃/新疆/西藏/宁夏/内蒙古/青海地区停滞超过 72 小时,其他除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地区超过 48 小时);
(3)其他异常情形(如:物流订单对应的物流轨迹与买家收货地址不符、实际包裹内容与消费者所购商品无关联等)
2.违规管理
(1)买家投诉成立后,商家应以发放赔付红包的方式向买家进行赔付。赔付红包面额计算标准为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30%,单笔交易最低不少于 5 元,不高于 500 元。
(2)天猫还将视商家、商品虚假发货的严重程度,采取针对虚假发货的订单延长自动确认收货时长等措施。
本规则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进行公示,并将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