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长之家(ChinaZ.com)4月26日 消息:据天心区人民法院公众号消息,2020年8月17日,湖南茶悦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茶悦公司)作为原告将广州洛旗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旗公司)、广州凯郡昇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郡昇品公司)、长沙市天心区刘琼饮品店(以下简称刘琼饮品店)作为被告,以被告使用与原告相同或近似装潢标识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向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起诉。
原告“茶颜悦色”称,2017年以来,洛旗公司与凯郡昇品公司共同在其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上使用与原告装潢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设计,如模仿原告饮品菜单、饮品名称、标识、文化标语、门店装潢设计进行茶饮料广告宣传,并积极对外进行加盟许可招商业务的宣传与推广,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侵权。
茶悦公司诉请,洛旗公司、凯郡昇品公司停止全国范围内使用原告相同或近似装潢的广告宣传、加盟许可招商宣传及虚假宣传行为,并就上述宣传行为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150万元; 洛旗公司、凯郡昇品公司对授权刘琼饮品店侵权行为赔偿30万元;刘琼饮品店使用与原告近似装潢赔偿原告70万元;三被告赔偿原告维权合理费用28万元;
对此,法院认为,洛旗公司宣传照片无论是从构图、场景、环境等各方面均一致,仅仅店招上仕女图进行了改变以及将“茶颜悦色”变更为“茶颜观色”,是通过照片修改技术进行为己所用虚假宣传。
原告“茶颜悦色”茶饮料经过网络推广,系网红饮料、长沙名片,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门店店招、室内标语、室内海报等元素共同构成的组合体经过持续宣传和使用,与原告茶饮产生了紧密的联系,具有区别商品来源的显著特征,为有一定影响的装潢。洛旗公司、凯郡昇品公司广告宣传中的店招、室内标语海报、饮品菜单、集点卡等元素与原告装潢相同或近似,构成不正当竞争。
法院判决,洛旗公司、凯郡昇品公司停止在全国范围内与茶悦公司相同或近似装潢的广告宣传、加盟许可招商宣传、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洛旗公司、凯郡昇品公司共同向茶悦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150万元;洛旗公司、凯郡昇品公司在《中国知识产权报》上刊发消除影响声明;驳回茶悦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