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长之家 - 要闻 2018-12-25 11:26

网购仿真枪案改判 从无期改为87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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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长之家(ChinaZ.com) 12月25日 消息:近年来,网购逐渐流行,人们通过网购平台可以买到来自世界各地的商品。你可以通过网络买到任何东西,但仿真枪等违禁物品可不能乱买,是要坐牢的。

据新京报报道, 12 月 25 日,四川小伙网购仿真枪案在福建漳州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宣判,一审被判无期的刘大蔚因涉案枪支未流入社会,社会危害性小,被检方建议减刑。根据刑法“从旧兼从轻”原则,福建漳州中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原审判决,改判七年三个月有期徒刑。

刘大蔚出生于 1996 年,四川达州人,案发时,其刚满 18 周岁。 2014 年,刘大蔚通过网络从台湾卖家那购买了 24 支仿真枪,总计 3 万余元。为逃避海关监管,卖家将 24 支仿真枪支藏于饮水机箱体内部,辗转交由台湾、厦门、泉州、金门等物流、进出口公司进行报关、缴纳关税、转运。最后被石狮海关查获,经鉴定, 24 支仿真枪中有 20 支具有杀伤力,被认定为枪支。

2015 年,泉州市中级法院以走私武器罪判处刘大蔚无期徒刑。刘大蔚不服一审判决上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于 2015 年 8 月 25 日重审后维持原判。刘大蔚与家人再提出申诉,福建高院经复查后认为此前量刑存在不当,决定本案由福建高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2018 年 12 月 25 日上午,四川青年刘大蔚走私武器一案改判,刘大蔚从无期徒刑改判为有期徒刑 7 年 3 个月,并处罚金 32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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