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腾讯公司通过网络取证,认为荔枝公司的荔枝App中存在大量主播上传的《三体》音频内容,于是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文书显示,原告腾讯公司诉称,其在2016年5月与小说《三体》的作者刘慈欣签署独家合作协议,刘慈欣出具授权书,原告享有将《三体》录制成音频作品的独占性授权...一审法院认为被告荔枝公司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依法应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判决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0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17万余元,并在其首页连续十五日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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