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香港证监会发布《有关针对虚拟资产投资组合的管理公司、基金分销商及交易平台营运者的监管框架的声明》,声明中表示,对于虚拟资产的基金或公司,证监会将借鉴“证券”、“期货合约”的监管方式制定出相关法规,对有关的管理工作进行监察。只有符合《证券及期货条例》定义的专业投资者才应获允许投资任何虚拟资产投资组合。同时为对框架进行具有意义的研究,证监会将会与有意并已证明其致力依循达到的严格标准的虚拟资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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