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长之家(ChinaZ.com) 12月4日 消息:今日,人民日报发布了一篇名为《“弹窗广告”不能想弹就弹》的文章,人民日报表示, “弹窗广告”肆意而为,不仅影响上网者的心情和工作效率,还会带来木马植入、信息诈骗、强制消费等问题。相关部门应明确监管责任,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精准执法。
人民日报称,我国《广告法》明确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同一设备 24 小时内登录网站一级域名及其子域名,应在第二次出现弹出形式广告时提供暂时屏蔽该网站所有弹出广告的选项。不得以伪装关闭等欺骗方式诱使用户点击广告内容。”但不少弹窗都把关闭按钮做得很不显眼,有时用户点击后非但不能关闭广告,反而会进入广告页面。这一切的原因主要是一些广告商家和浏览器平台利益勾结。
业内人士透露,多数弹窗都是推广公司与浏览器平台合作,按受众点击量收费并分成,每次点击按0.1元至0.3元的标准收取费用。一些推广公司运营的弹窗,还能实现对目标人群精准推送,这种量身定制的弹窗不仅扰民,还可能侵权,存在盗用用户信息、侵犯个人隐私等问题。
最后,人民日报强调,有关平台应珍惜声誉、控制弹窗。对发布违规广告的网络经营者,应与其及时终止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