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长之家 - 见闻 2019-11-19 15:03

快递员撞伤七旬老人 申通及快递员被判赔偿17万

站长之家(ChinaZ.com) 11月19日 消息:据海淀法院网发布的消息,日前,海淀法院审结了“快递员撞伤七旬老人”一案。法院判决快递员吴先生及北京申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给付杨先生医药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 17 万余元。

2018 年 6 月 14 日, 74 岁的杨先生被申通快递员吴先生撞骨折,因对赔偿费用协商未果,将快递员吴先生和快递公司北京申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吴先生和申通公司共同支付医药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 22 万余元。

被告吴先生辩称,事发当时其没有行驶,电动三轮车停到马路边。当时他在分快件,之后杨先生骑自行车摔倒,其过去查看并把杨先生搀到路边,后找朋友开车过来将杨先生送到医院,送医过程中杨先生的家属在场。因杨先生说可以走医保,所以他没有垫付医药费。被告申通公司则称,杨先生和吴先生之间的交通事故,公司不具有连带赔偿责任,属于吴先生个人行为,并非工作或职务行为。

据查明,事发时,吴先生正在驾驶快递车为申通公司送快递。申通公司及吴先生主张,事发之后的 2018 年 7 月 1 日吴先生才正式承包申通公司其中一个片区的快递业务,在此前,吴先生称其已开始为申通公司送快递。

对此,法院认为,根据证据显示,事发时,吴先生确实在为申通公司送快递,虽然吴先生及申通公司均否认当时双方存在承包关系,但申通公司提交的承包协议不能充分证明吴先生事发时并非该公司员工,故在无充分相反证据的情况下,法院认为,吴先生是在为了申通公司的利益、执行该公司的工作任务途中发生侵权行为,吴先生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申通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应承担侵权责任,故申通公司应对此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根据上述分析并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及当事人主张,法院判令吴先生及申通公司共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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