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长之家 - 见闻 2019-10-15 14:50

深圳开出首张电子烟罚单 6名烟民被罚50元

站长之家(ChinaZ.com) 10月15日 消息:据新京报报道,今日,深圳卫生健康委员会透露,从昨日开启《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修订后的首次控烟执法,监督对象是新版《控烟条例》中首次纳入禁烟范围的公交站台,执法现场共有 6 名烟民被罚,罚款 50 元。其中包括 1 名电子烟烟民,这是中国内地首例电子烟吸烟者被罚。该男子表示,自己一个多月前开始吸电子烟,刚从广州来深圳,不知道电子烟也在深圳控烟的范围内。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运输管理科科长李志发称,在本月月底之前,南山区要实现站台控烟宣传全覆盖。同时,公交站台垃圾桶上的灭烟处要取消,避免误导吸烟者。另外,将对公交车、站台、场站实行三位一体的控烟执法督查行动。

9 月 30 日,深圳市控烟办透露称,新版《控烟条例》首次将电子烟纳入控烟管理。新版《控烟条例》明确规定,烟草制品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烟草作为原材料生产的供抽吸、吸吮、咀嚼或者鼻吸的制品以及电子烟。吸烟,是指使用电子烟、持有点燃或者加热不燃烧的其他烟草制品。罚款具体为:在禁烟场所吸烟,执法人员即可处 50 元罚款并当场收缴;拒不改正的,处 200 元罚款;有阻碍执法等情形的,处 500 元罚款。

在室外禁烟场所上,新版《控烟条例》将七类禁烟场所增加至九类。其中,公共交通运输站站楼行人出入口外侧五米范围内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台和等候队伍所在区域列入“禁烟区”,这也意味着公共汽车、长途客车、出租汽车、地铁、船舶、民用航空器等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台和等候队伍所在区域将全面禁烟。

此外,学校、公园、医疗卫生机构、公园、旅游景点、体育场馆等场所行人出入口外侧的等候队伍所在区域和室外购票区域,也纳入“禁烟区”。与此同时,为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制品的影响,新版《控烟条例》也要求“中小学校、青少年宫出入口路程距离五十米范围内不得销售烟草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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