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长之家用户 - 传媒 2016-08-24 15:49

随手记金融研究院:互金监管力度加码,网贷细则出新版本

自去年12月开始的“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在持续了7个月之后,隐隐有再次加码的迹象。

2015年12月28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办法征求稿)出台,并做出18个月的过渡安排。在过去的这段时间,已经有不少根基不牢的网贷企业选择了退出。

近日,银监会在此前的一次座谈会上透露,在即将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中设置了借款上限,并计划于明年2月正式出台。

将出台的《办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随手记金融研究院的研究员程龙认为,此次借贷资金的上限规定是对去年12月28日办法征求稿的细则补充。一方面,此前一直没有明确的网贷金额是否允许拆分问题,在借贷上限出台后基本可以杜绝,因为债权金额本身小而分散,金额拆分无处发力;另一方面,新办法如果实施,对以大额借款标的为主的网贷平台无疑将面临较大的监管压力。其中,受影响最大的业务类型有,金额较高的企业贷款、一些金额较大的消费业务贷款,如房地产抵押贷款、赎楼贷款以及高端车辆抵押贷款等。

对于新规的出台意图,《办法》称,网络借贷金额应当以小额为主,同时防范信息集中风险。对于这样的定位是否合理,程龙认为:普惠金融的定位本身就是作为银行等传统机构的有益补充,弥补传统金融机构由于较高的门槛而导致服务无法覆盖的普通小微贷款、个人信用贷款以及消费贷款等。网贷平台借助互联网等技术优势走小额分散的借贷业务,运用线上审核、大数据评估模型等把控风险,把金融服务扩散到一般人群是国家发展普惠金融应有之义。

此外,对于以大额借款标的为主的网贷平台未来应该何去何从,程龙表示:目前正式办法还没有出台,但政策的方向早已经明确。大额借款平台调整转型业务模式是当前必经之路。目前向消费金融转型,比如布局各业务场景的消费分期借贷已经如火如荼,另外,具备较强资金优势、综合实力强的平台争取“牌照”,比如在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代理等领域取得相关的经营资质,也将助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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