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长之家 - 动态 2016-07-14 09:49

工商总局:网络大V转发违法广告须担责

《工商总局:网络大V转发违法广告须担责》文章已经归档,站长之家不再展示相关内容,下文是站长之家的自动化写作机器人,通过算法提取的文章重点内容。这只AI还很年轻,欢迎联系我们帮它成长:

表示对于网络大V在微博上转发广告帖,如果广告违法,网络大V要承担相应违法责任...

张国华解释说,例如,对于视频网站上视频播放前所插播的广告,视频网站对其是否发布和内容核对都是有掌控权,属于该广告的发布者;一些粉丝量很大的网络大V在自己的社交媒体上发布广告,他对该广告也具有掌控权,因此属于广告发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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