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长之家 - 动态 2015-10-10 21:25

顾大松:交通部把互联网企业做成了第二个出租车公司

10月10日消息,交通部今日公布了《网络预约出租车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对网络约租车也就是专车表示肯定,但同时也强调网约车使用性质登记应为出租客运。对此,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东南大学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顾大松表示,互联网+是对传统资源的整合,而不是说互联网再去做传统的产业,这个征求意见稿实际上把互联网企业做成了第二个出租车公司。

顾大松表示,这个征求意见稿,首先各种许可、条件,标准让人眼花缭乱,和中央正在大力推行的简政放权关系怎么处理?第二,如何正确的理解互联网+?互联网+是对传统资源的整合,是一加一等于三,而不是说互联网再去做传统的产业,这个征求意见稿实际上把互联网企业做成了第二个出租车公司。第三,如何正确的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城市交通具有地方性,因此更多的决定权应该交给地方,而不是约束地方。地方有些先进的经验,有普遍适用的可能,五部委的规章也要有开放的空间。

交通部当日公布的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包括:出租车经营权实行期限制,逐步取消有偿使用费;专车等新业态纳入出租汽车管理范畴;网约车经营者、车辆和驾驶员实行许可管理;网约车使用性质登记为出租客运,具体车辆标准、车辆标识、营运年限由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

此外,10月8日上海方面传出消息,上海市交通委正式发出我国首张“网络约租车平台经营资格许可”,标志着专车在上线14个月后终于向合法化迈进了重要一步,这被业界认为是主管部门对交通领域移动互联网创新的认可,受到舆论一致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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