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长之家 - 动态 2012-07-17 14:07

罗永浩的各种道歉

站长之家(Chinaz.com)7月17日报道:因一个域名引发了连环道歉风波,老罗(罗永浩)昨天着实“娱乐”了大家一把。

事情起因于老罗牛博网的突然“复活”。当这位创始人发现牛博网的域名bullog.cn已易主,且变成了“天猫网”,气不打一处来的老罗便开始了他短暂的“维权征程”。

第一回合:不敌万网 见风转舵

首先,老罗以“之前没有收到过来自万网的任何解封通知”为由向其问责,声称“如万网不能在一周内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我发誓,我的余生,将采用一切合法而凶残的方式,无情报复这起丧尽天良的伤口撒盐事件的直接责任人。”

虽口中声称“这三年多从没怪过奉命封锁牛博网域名的服务商万网”,但措辞如此犀利,或许,老罗对2009年1月自家网站遭封的事情一直耿耿于怀。

毕竟,大家对他的熟悉是因为“扛起大锤砸冰箱”“与方舟子对掐”而留下的“勇夫”形象,而其那句“彪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已经成为许多年轻人的座右铭。

无论如何,这次与万网的纠结,没拾到任何便宜的老罗选择“灰溜溜”地认输了。

对于老罗的出言不逊,昨日万网发声明称,“针对近日网友与媒体关心的bullog.cn域名问题,万网特发此声明,此域名曾经属于万网的用户,用户姓名李笑来。由于到期未续费,已经由他人通过其他域名注册服务商注册。”

面对万网将注册、续费和封停等详细时间一一列出的正式公函,老罗依然选择坚挺着,但当昔日合伙人李笑来主动出面证实万网所说为实时,自知理亏的老罗又以“一夫当关”之势在人前认错了。

然而,也正是这则道歉,拉开了第二次“乌龙”较量的序幕。

第二回合:大骂李笑来 其实自己才是猪队友

老罗对万网表达了诚挚的歉意,除了公开道歉外还号召网友大量转发以示自己的“错怪之情”。但也让部分网友念其“心意不诚”的是,其将一切判断失误推给了自己的老队友,称都是“由于猪队友(namely李笑来)的祸害”。

对此,李笑来并未作任何正面回应,只是慨叹一切皆“物是人非”后便不再多言,事隔数小时候后,或许双方有更多的幕后交流,老罗再次上演“道歉戏码”,只是与上次不同的是,老罗此次直接称“牛博猪队友是罗永浩!”

老罗发微博称,牛博猪队友另有其人,但不是笑来,是罗永浩!经核实虽然笑来给我的是错误信息,但那已是14日晚上,而我当天下午就骂万网了。原因是我之前确认了公司没人收到过万网的电话或其他形式的解封通知(封锁时有电话通知)要是大家不帮我转这条还笑来清白,我就只能送老罗英语和老罗手机的股份给他赔罪了,惨!

至此,这起因域名引发的“乌龙”案划上了句号。

八卦:罗永浩与李笑来的“恩恩怨怨”

当老罗道歉认错且把矛头直指李笑来之时,有人赞其“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就改还是好男人”,也有人怒其“自己没搞清楚情况就乱骂人且推卸责任”。无论如何,此番折腾让人们对老罗与李笑来的“恩怨情仇”充满好奇。

老罗, 老罗英语培训和牛博网创办人 ,现在是网络红人,曾任职北京新东方学校英语培训课教师,因在学生中流传的“老罗语录”而风靡大江南北。

李笑来,艾德睿智国际教育咨询合伙人,曾任新东方托福阅读老师。

关于老罗和李笑来,有人说用“世界上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最为恰当。

起初,老罗和李笑来关系非常好,后者也曾在公开演讲中回忆称,“我所毕业的大学并不出众,英语也不够好,做了一段时间的销售,父亲患病住院,与罗永浩相识,老罗推荐我去新东方上课教书赚钱。我首先准备的科目是托福的听力,进入新东方试讲之后应聘失败,但是我没有气恼。我当时已经28岁了,学会喜怒不形于色。没有气恼,而是回家后继续默默准备托福语法的讲义,然后第二次去试讲,仍然被拒。第二次被拒后,我回家花了两个星期时间撰写托福阅读的讲义,准备第三次去试讲。没想到突然新东方有来电,让我第二天去谈谈讲阅读的事——正是这样一个意外事件,让我能够在被拒了两次后,正式进入新东方开始自己新的“销售”生涯。生活的意外不可避免,这过程中我只做了一件事,就是积累。”

甚至有网友爆料称,二者其实是在一个村子长大的,在他们课上也经常能提到彼此,但后来的老罗英语培训班号称集结了新东方最优秀的老师,教托福的李笑来竟然没有来,之后发现他们的blog里也把对方从好友链接里删掉了。

老罗于06年离开新东方下海创办牛博网,他请来了一群文化和媒体圈的朋友开博客。其实,从同年4月李笑来注册牛博网域名可以按迹循踪,二人当时合伙创业的激情难掩。现今,老罗虽已公开致歉,但双方间的隔阂能否清除?

事后,李笑来发微博称,“一如既往,此类事情我一概不做任何回应。都散了罢。”

微评:其实事情远没有那么复杂,只是发生的太突然了,整个过程中也并非是谁犯了不可饶恕的错误。只是老罗的“急性子”助力了此次“乌龙事件”的上演,此事告诫我们,“得饶人处且饶人”,事实上,如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律师所言:即使如罗永浩所说未接到万网续费通知,根据该实施细则,域名持有者也不得以未收到续费通知为由,拒绝续费。在45日自动续费期内未书面表示不续费,也未续费,该期限届满后万网即有权注销。这次应该是老罗自己大意了,找万网理论没什么依据啊。(文/沐垚)

推荐关键词

24小时热搜

查看更多内容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