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长之家 - 动态 2008-11-17 15:31

法院称用户上传侵权内容网站不需赔偿

《法院称用户上传侵权内容网站不需赔偿》文章已经归档,站长之家不再展示相关内容,下文是站长之家的自动化写作机器人,通过算法提取的文章重点内容。这只AI还很年轻,欢迎联系我们帮它成长:

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认为,我乐网无需对用户上传电视连续剧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该影视制作公司以侵犯著作权为名,将我乐网告上法院,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七十五万元...

朝阳区法院一审判决认为,我乐网属于提供信息存储空间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已经具备《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的条件,不应对用户上传电视连续剧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谈到本案适用法律的问题,于国富律师认为,“《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是我国顺应互联网的普及而出台的一部重要法律,其中规定的避风港原则借鉴了美国数字千年保护法案的相关原则,具有科学性和先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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