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长之家- 见闻 2020-11-26T11:59:17 +08:00

西安移动拒绝用户携号转网被罚5万元 用户协议被延长18年

站长之家(ChinaZ.com) 11月26日 消息:昨日,针对此前“男子携号转网遭拒协议被延长18年 注销也不行”的报道,陕西省通信管理局发布调查处理情况通报称,现查明,西安移动根据本企业靓号管理办法,自行将用户协议期限调整为20年,以此提出向用户收取违约金并限制用户销户,造成用户携转受阻。用户网上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陕西省通信管理局称,西安移动无正当理由拒绝对电信用户的电信服务,违反了《携号转网服务管理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电信条例》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依照《电信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将给予西安移动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要求陕西移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今年10月,西安的曹先生称,自己到移动公司携号转网时被告知无法办理,协议期被延长到2038年,注销也不成。

曹先生称,自己是18年办的移动卡,办卡的时候花了800元,当时营业员称协议期是两年。今年8月自己到营业厅一查,工作人员称该号码可以携号转网。自己把宽带的盒子还给营业厅之后,收到一条短信称自己的协议被延长到了2038年。自己来回投诉了几十次,10086说没办法携号转网,并且该号码也没办法销号。

去年12月,工信部出台的《携号转网服务管理规定》正式施行,规定明确,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为用户提供便捷的携号转网服务,不得有妨碍服务、干扰用户选择、阻挠携转、降低通信服务质量、比较宣传、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

以下为陕西省通信管理局通报全文:

陕通局信管函〔2020〕191号

中国电信陕西公司、中国移动陕西公司、中国联通陕西省分公司:

近期,我局对中国移动西安分公司(以下简称西安移动)无正当理由拒绝对用户提供携号转网服务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现将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2020年10月13日,接部信管局通知,要求我局对网传 “男子携号转网遭拒 协议被延长18年:注销也不行”事件调查处理。我局随即对此事件立案调查,通过调取业务系统资料、上门询问用户、听取汇报等方式,核实事件情况。现查明,西安移动根据本企业靓号管理办法,自行将用户协议期限调整为20年,以此提出向用户收取违约金并限制用户销户,造成用户携转受阻。用户网上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西安移动无正当理由拒绝对电信用户的电信服务,违反了《携号转网服务管理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电信条例》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依照《电信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我局给予西安移动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由于西安移动处理不当,造成用户在网上发布携转受阻视频,社会各方面广泛关注,对我省携号转网服务造成不良影响。我局要求陕西移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经陕西移动党委研究决定:给予西安移动分管副总经理诫勉谈话。经西安移动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小寨分公司原副总经理记过处分、小寨分公司原总经理警告处分、西安分公司原市场部经理警告处分、西安分公司品质管理部经理全市通报批评。

各基础运营企业要从此案件中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执行《电信条例》,认真落实《携号转网服务管理规定》“九不准”的要求,结合通报中反映问题,全面开展自查整改,纠正违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共同维护良好的电信市场秩序。

陕西省通信管理局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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