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之间,古建筑旁,摩登大楼里——一部手机、一个主播,正成为越来越多景区的“标配”-1。镜头里有风景,也有风景之中来来往往的游客-1。有人在打卡点摆好姿势准备拍照,却发现镜头里闯入了十几个正在直播的主播-1。
“国庆去古镇玩,走三步就遇到一个直播的。”有游客吐槽,一次出游误闯了十几个直播间,自己成了别人镜头里的“背景板”。景区直播的兴起,让游客的“被直播”成为常态。有人觉得无所谓,也有人感到被冒犯:“我花钱来看风景,不是来当群众演员的。”
有法律人士指出,在公共场合拍摄不必然侵权,但如果以盈利为目的或未经同意拍摄他人特写,则可能侵犯肖像权。景区在拥抱直播经济的同时,也应在显眼位置设置提示,或划分直播专区,保障普通游客的隐私权和体验感。风景可以共享,但每个人的“被看见”的权利,应该有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