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徐州睢宁,一起微信群内对骂事件引起了公众关注。刘某和刘某某因个人纠纷,在拥有168名成员的微信群内进行了长达十几分钟的激烈争吵,其言语粗俗,对社会风气造成了不良影响。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后,依法对两人各处以200元罚款。
此类事件并非个案,此前也有多起类似情况发生,涉事人员最终都面临了罚款甚至行政拘留的处罚。警方强调,在互联网普及的今天,网络空间已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虽然日常聊天中的争论难以避免,但在网络空间公然辱骂他人是违法行为。不仅微信群,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平台上随意骂人、损毁他人名誉的行为同样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此案例再次提醒公众,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每个人都应为自己的言行负责,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网络环境的清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