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客运电子发票将于2024年11月1日全面推广使用
据税务总局、财政部、国铁集团联合公告,自2024年11月1日起,中国铁路客运领域将全面推行数字化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
旅客在行程结束后或办理退票、改签时,可通过铁路12306网站或移动客户端获取、查询、下载和打印铁路电子客票。
单位可以利用电子客票进行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和存储等操作。
从该日起,旅客无需再前往车站、代售点或自助机打印纸质报销凭证。
同时,铁路运输企业将大幅降低印票、终端维护等成本,单位财务人员的工作效率也将提升。
为确保平稳过渡,铁路客运电子发票将设有过渡期(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过渡期内,单位可同时使用纸质报销凭证和电子发票,也可凭铁路车票入账并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