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狂买狂退,消费者遭平台驳回退货申请
近日,一男子因滥用7天无理由退货而起诉网购平台,结果败诉。央视新闻对此进行了报道。
该男子在某平台购买了4部手机后,以"无理由退货"为由申请退货,但遭到商家拒绝。于是,他将平台诉至法院,要求赔偿4000元损失。
法院经审理发现,该男子在半年内购买了70单共106部手机,大部分都退货了。平台方认为,该男子并非善意消费者,其购买行为超出了正常的生活消费需求。
男子辩称,他是买来试用后不满意才退货的。然而,法院认为,男子的行为过于随意,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滥用了退货权利。
法院提醒,7天无理由退货并非无限制的权利,消费者应合理使用,遵守诚信原则,避免滥用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