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新东方“离职补偿金”传闻**
近日,有关新东方集团对董宇辉老师进行“离职补偿金”的传闻引发关注。对此,新东方集团特此澄清如下:
- 不存在“辞退”一说:董宇辉与东方甄选的剥离是双方友好协商的结果,不存在任何辞退行为。
- 收益转让支持未来发展:新东方将“与辉同行”自成立以来的收益及股权转让款项支付给董宇辉,旨在支持其未来发展,而非离职补偿。
- 股权构成:“与辉同行”由董宇辉个人100%持有股权,俞敏洪不持股。
此前,东方甄选公布董宇辉离职消息时,曾提到“分手费”事宜,引发误解。对此,新东方集团进一步解释道:
- 分手费构成:董宇辉单飞的分手费包括以下部分:
- 1.4亿元已分配给董宇辉的“与辉同行”净利润
- 1.4亿元原本属于东方甄选的“与辉同行”净利润
- 7658.55万元收购款(董宇辉无需支付)
- 1.4亿元净利润归属:上述1.4亿元净利润是在已向董宇辉分配收入后,剩余属于东方甄选的部分。
新东方集团重申,对于董宇辉老师的未来发展,公司始终持支持态度。此次剥离是双方友好协商的结果,旨在为董宇辉和新东方集团共同创造更广阔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