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凭借其轻便灵活、机动性强的优势,深受大众喜爱。然而,随着电动自行车的普及,交通乱象也随之而来。
为了解决相关问题,西安公安发布了《西安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禁止在车道、盲道、路口、铁路道口以及划定区域内停放电动自行车。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禁止非法改装行为,例如加装遮阳伞、车篷或改变车身结构影响驾驶安全的装置。
根据征求意见稿,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被禁止,包括不具有脚踏骑行功能、电驱动速度超过 25km/h、重量超过 55kg、电池电压超过 48V、电机功率超过 400W。
征求意见稿还对电动自行车充电提出要求,禁止上楼入户、进入电梯,不得私拉电线或插座充电。
截至 2024 年 5 月,西安市登记在册的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为 376 万辆。为保障道路安全和市民安全,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将有效规范电动自行车的使用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