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长之家(ChinaZ.com)1月25日 消息:近日,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泰和县法院沙村法庭成功调解了两起租赁手机合同纠纷案。
据了解,2023年4月,戴某和郭某在泰和县某租赁公司租赁了两台iPhone14Promax。他们与租赁公司签订了手机租赁服务合同,租期分别为3个月和2个月。然而,戴某和郭某未按约定支付租金,并在租赁期限届满后未能归还租赁物。
租赁公司多次与戴某、郭某协商未果,遂将二人诉至法院,要求他们支付租赁物相应价款、租金及违约金等。
承办法官在查阅案卷时了解到,戴某和郭某都是00后小伙,他们在未考量自身经济能力的情况下租赁了上述手机。承办法官通过线上调解的方式,向他们认真释明法律利害关系,并规劝他们量力而行,切勿过度消费。
经过调解,戴某、郭某与公司达成分期还款计划,纠纷得以成功调解。这起案件提醒大家,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充分考虑自己的经济能力,避免因过度消费而陷入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