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苹果公司在官网上发布的Macbook Air产品广告因为存在虚假宣传而被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了20万元。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在其官网上推广Macbook Air产品时,使用了“M1芯片拥有我们迄今打造的最快的中央处理器”等字眼。
经过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进行调查发现,广告中提到的产品Macbook Air笔记本使用的M1芯片内置8核中央处理器,其中包括4个高性能核心和4个高效能核心。但是在2021年10月,苹果公司已经推出了搭载10核中央处理器的MacBook Pro笔记本。该产品使用的是M1Pro和M1Max芯片,相比M1芯片的运行速度最高可以提升70%。
也就是说,广告中所称的M1芯片内置的中央处理器并不是苹果公司制造的最快的,而且案发时MacBook Pro还在销售中。
因此,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涉案企业的行为属于虚假广告,即商品或者服务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