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丝芭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和黄婷婷的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被公开。根据天眼查App文书显示,法院责令黄婷婷执行法院在2021年12月30日作出的民事判决,支付违约金350万元,并报告财产。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冻结了黄婷婷名下的账户,并扣划了银行存款6.6万元、网络资金2.4万元。
法院进行了财产调查,但未发现黄婷婷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因此申请执行人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法院已向黄婷婷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故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据悉,黄婷婷2013年8月18日加入SNH48二期生。此前黄婷婷起诉丝芭要求解约,被告丝芭公司提起反诉,请求法院判令双方解约并由黄婷婷赔偿违约金1000万。综合考虑各项因素,法院认为丝芭公司要求黄婷婷承担1000万元违约金金额过高,酌情予以调整。最终,法院判决双方解除合约,黄婷婷支付丝芭公司违约金3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