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正式公布了对滴滴的处罚决定,依据《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国家网信办对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处人民币80.26亿元罚款,对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程维、总裁柳青各处人民币10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