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长之家 - 业界 2022-02-09 16:57

荣耀诉某数码博主侵害名誉权胜诉 获赔86698元

站长之家(ChinaZ.com) 2月9日 消息: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小江(化名)是一名拥有 10 万+粉丝的微博加V用户,用户名为“小江测评(化名)”,其微博账户认证为“数码博主”。 2021 年 2 月至 5 月,小江在其微博上连续发布了一系列针对荣耀V40、Play5t、畅玩 20 以及x7 平板电脑多款数码产品的评价。

荣耀终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耀公司)认为小江在数码圈有着较大的网络影响力,其持续发布诋毁、诽谤荣耀产品的内容,已严重侵犯了荣耀公司的名誉权,遂诉至法院,要求小江立即删除案涉侵权内容、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 100 万元及维权合理支出 76698 元。

庭审中,小江确认其并未就微博所述荣耀产品进行过实际的测评。

QQ截图20220209170011.jpg

法院认为,本案中,小江是拥有粉丝量超过 10 万的微博加V用户,系微博活跃用户,且微博认证为“数码博主”,其在微博上发布的数码类产品信息,会引起粉丝或其他网络用户的关注。因此,小江在微博发表言论时应该承担比普通网络用户更高的注意义务,相关类别引用的内容或转载的信息不但应有来源,而且应有较为权威的来源。

但是,小江在发表案涉相关微博言论时并未注明转载信息的来源,也未以标识“转发”字样等方式告知内容来源,且部分言论明显具有侮辱性质。转载信息亦应保持其完整性,不歪曲、篡改,避免误导公众。小江在发布转载的微博时,并未完整客观呈现原文内容,存在恶意拼接其他用户评论、选择性引用转载文章中贬损言论的行为。

对此,广州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决:小江在其微博账号首页置顶发布道歉声明,向荣耀公司赔礼道歉,为荣耀公司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小江向荣耀公司赔偿经济损失 60000 元以及合理开支 26698 元,合计 86698 元;驳回荣耀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后续双方未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推荐关键词

24小时热搜

查看更多内容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