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chWeb】11月29日消息,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对优酷诉快手短视频侵权《冰糖炖雪梨》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优酷获赔46万元。
据了解,《冰糖炖雪梨》自2020年3月19日起在优酷播出,浙江、江苏卫视同步播出。优酷拥有该作品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占性信息网络传播权,并在上线当天通过权利预警函邮件方式通知快手采取相关预防措施,对侵权信息予以主动屏蔽,避免出现侵权行为。
据官方表述,开播次日,通过快手APP搜索“冰糖炖雪梨”,出现大量切条、整条视频等不同形式的侵权内容。此后,优酷先后多次发送侵权告知函,要求快手平台删除涉案侵权电视剧,快手依然持续放任用户上传作品剧集。其中,优酷取证的三十个侵权账号,在热播期内就有607集完整剧集,总播放量超过3300万次。
11月25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快手平台并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也未采取预防和制止侵权的合理措施,使涉案作品在热播期通过其平台进行了持续传播,并达到了一定数量。故被告的行为存在主观过错,构成帮助侵权,应承担侵权的法律责任。最终,北京互联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判决快手赔偿优酷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46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