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长之家 - 热点 2020-12-03 15:10

​李现状告咪咕侵犯肖像权

站长之家(ChinaZ.com)12月3日 消息:据天眼查数据显示,近日,咪咕数字传媒有限公司新增一则法律诉讼信息,原告为演员李现,案由为网络侵权责任纠纷。

原告李现诉称,2020年2月,得知被告分别于2019年7月17日和2019年7月26日在微信公众号°咪咕阅读"中发布了含有原告肖像的两篇文章。被告在上述文章中擅用原告的肖像图片用于被告所经营产品的宣传、推广,旨在利用名人效应提高文章的点击量,以牟取不正当利益。在涉嫌侵权文章中有被告的商业宣传内容,具有明显的业务导向和商业属性,极易使大众对原告产生误解,误认为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商业合作关系,涉嫌侵犯原告的肖像权。因此,原告李现认为,被告的行为己经违反了我国法律相关规定。

原告李现提出诉讼请求,请求法院依法判令∶1.判令被告立即删除涉嫌侵权内容,停止侵权;2.判令被告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及被告微信公众号上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3.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200000元,维权合理开支(律师费)2000元。

被告咪咕公司辩称,原告所提供证据不能证明被告存在侵权行为。原告所提供的侵权证据仅能表明被告对电视剧《亲爱的,热爱的》及其中的演员李现进行了评论,并非用于扩大被告影响力的商业用途,并未侵犯原告肖像权。原告所提诉讼请求不能成立。涉案作品已经无法从被告公众号中查询,原告停止侵权的诉讼请求已经实现。被告并未侵犯原告肖像权,依法不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原告知名度有限,结合被告不存在侵权故意、不存在通过使用原告肖像获取商业利益以及被告使用涉案肖像的次数很少的事实,原告主张的赔偿款明显过高。被告的涉案行为并未给原告带来精神伤害或者不良影响,原告要求被告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以及被告微信公众号中公开赔礼道歉的诉请不能成立。综上,咪咕公司请求驳回李现的诉讼请求。

最终,法院认为,咪咕公司在其用于宣传推广的微信公众号上使用李现照片,侵犯了李现的肖像权。应当承担侵犯肖像权的法律责任。法院裁判结果显示,被告咪咕数字传媒有限公司需在微信公众号“咪咕阅读”显著位置连续48小时就使用原告李现肖像图片一事登载致歉声明,并向原告李现经济损失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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