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长之家 - 产权 2020-09-30 09:02

校友录头像被爬取搜索引擎未及时删除 网友起诉获赔1元

站长之家(ChinaZ.com) 9月30日 消息:据北京互联网法院消息,因发现其上传至校友录的头像证件照出现在百度搜索结果中,原告孙某某以百度网站侵犯其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益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 1 元和维权费用 40 元。法院一审认定,姓名与证件照结合构成个人信息,虽孙某某未授权校友录网站对涉案信息进行全网公开,但百度网站作为搜索引擎服务提供者,无法预见一般公开网络信息为未经授权公开的个人信息,其搜索行为不存在过错,但收到通知后应及时采取措施,因怠于采取措施行为造成损失的,构成侵权。

一审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此案已生效。

原告孙某某称, 2018 年 10 月,其在百度网站搜索姓名“孙某某”关键词,发现百度网站非法收录并置顶了其在校友录网站上传的个人账户头像,即个人证件照。2018 年 10 月 23 日,孙某某向百度网站发出通知要求其删除证件照,但未获任何回复。孙某某认为,涉案照片以及其与孙某某姓名的关联关系涉及个人隐私、个人信息,在校友录网站图片源地址已关闭的情况下,百度公司上述行为构成侵权。故诉至法院, 要求判令百度公司赔偿经济损失 1 元和维权费用 40 元。

被告百度公司称,展示孙某某照片的行为不侵犯其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权益。百度公司仅为网络搜索服务提供者,提供中立的技术服务,涉案照片存储于可正常浏览的第三方网页,百度公司只是基于搜索功能实施了正常合法的抓取行为,因此,百度公司不构成侵权。

第三人校友录网站运营者搜狐公司称,显示有孙某某肖像的网站并非搜狐公司所运营,涉案信息与搜狐公司无任何关联性,早在 2012 年到 2013 年间,校友录网站已经对外停止服务和访问,不存在授权任何人和机构使用校友录任何信息的可能。综上,孙某某的诉讼请求与搜狐公司无关。

北京互联网法院经审理查明,涉案照片由孙某某上传至校友录网站,存储于校友录网站的服务器中。虽校友录网站的门户地址已无法访问,但由于校友录网站存放照片的精确服务器地址仍开放,通常的搜索引擎爬虫技术仍可访问到涉案照片。百度网站在提供搜索引擎服务的过程中,爬取到校友录网站的涉案信息,当用户对其发出相关搜索指令时,提供相关搜索结果。

法院认定,在通知删除前,百度公司对涉案信息不存在明知或应知的主观过错,不构成对孙某某个人信息权益的侵害。通知删除后,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遏制侵权行为的扩大。

法院认为,虽然孙某某未对涉案行为造成其财产损失的数额进行举证,但个人信息在互联网经济的商业利用下,已呈现出一定的财产价值属性,且遏制个人信息侵权的行为,需违法信息利用者付出成本对冲其通过违法行为所得的获益,本案原告主张的赔偿数额为 1 元,法院予以支持,并判决:百度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 7 日内赔偿孙某某经济损失 1 元和维权费用 4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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