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长之家 - 数说 2019-12-20 10:00

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报告:名誉权纠纷被告多是大学生,饭圈“黑话”也构成侵权

站长之家(ChinaZ.com) 12月20日 消息:12 月 19 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了《“粉丝文化”与青少年网络言论失范问题研究报告》。报告显示,涉网侵害名誉权案件中,粉丝侵害明星名誉权的案件较为多发,其中,被告多是在校大学生,最小仅为 19 岁。以青少年为涉嫌侵权主体(被告)的网络侵害名誉案件共计 125 件,占全部网络侵害名誉权纠纷的11.63%。

在当今娱乐文化业发展、“粉丝文化”兴起的背景下,网络侵权行为“粉丝”心态明显。数据显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1 月 30 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共收案 41948 件,其中,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 3836 件;网络名誉权侵权纠纷 1075 件,在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中占比28%。被告年龄主要集中在 21 岁- 30 岁,其中以 21 岁到 25 岁青少年占比最高,达33%。

此类侵权行为主要包括使用侮辱性语言、捏造事实等。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涉嫌捏造事实的案件共有 105 件,其中 47 件发生在新浪微博, 17 件发生在微信公众平台, 4 件发生在豆瓣。由于传播速度更快,传播范围更广等特性,微博成为粉丝骂战的首选平台。

报告指出,青少年的网络言论失范行为,受粉丝文化的影响比较明显。其主要特点有:

1、实施网络名誉权侵权行为时粉丝心态明显

对贬低自己偶像的言论予以回击,主动贬低其他明星,为自己喜爱的明星争取影响力。

2、侵权时多使用“饭圈”网络语言

使用特定具有侮辱、贬损之义的绰号指代特定明星,对其含沙射影。对此,北京互联网法院强调除了少数案件直接使用大众均可理解的谩骂侮辱性词汇外,使用饭圈“黑话”“影射”也构成侵权。北京互联网法院认为,只要侮辱性的称呼能够形成与特定明星的对应关系,即可视为对该明星的侮辱,构成侵权。

3、侵权行为传播快速广泛

利用新浪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百度贴吧、豆瓣、B站、知乎等平台发布侵权信息,在转发评论时增加侵权言论,或采用截图等手段跨平台传播。

4、逃避诉讼特征明显

对互联网法院公开庭审的方式心存畏惧,回避与法院及原告的直接联系,多委托家长作为诉讼代理人。

5、法律意识淡薄且存在侥幸心理

涉案青少年们提出的抗辩理由大多存在侥幸心理,认为“饭圈文化”已经成为共识,饭圈言论具有特殊性,应该放宽法律评价标准。

6、涉诉被告受到同属性粉丝群体追捧

即便有的被告涉案言论极不文明,但在法院立案后仍受到同属性粉丝的“声援”和“追捧”,不仅体现在大量支持或鼓励被告的评论上,甚至出现被告微博粉丝在诉讼期间成倍增长的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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