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长之家 - 产权 2019-11-15 16:28

首例微信公众号“分割”案 法院认定公众号为网络虚拟财产

站长之家(ChinaZ.com) 11月15日 消息:据财新网报道,日前,全国首例因合伙纠纷引发的微信公众号分割案件二审落槌。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二审宣判微信公众号“重要意见”分割案,明确了微信公众号的虚拟财产法律属性。

据了解, 2016 年 1 月,赵硕硕、尹珊珊、袁小珊、张莹四人运营公众号,约定同运营均分利。在四方共同努力运营下,公号在一年时间内已获取高达 10 万+的高质量、高消费力粉丝关注。同时获得了多个知名品牌的合作机会。但是, 2017 年 7 月,代表四人申请账号的赵硕硕未经其他三位原告的同意,擅自更改公众号、微博、邮箱、银行卡密码,意图将公众号据为己有,导致四人合伙公众号无法正常运营。其余三人自力救济未果,寻求法律途径。

一审法院认为,从微信公众号的运营来看,被上诉人与上诉人在涉案微信公众号运营中投入大量的时间、精力,有一定的劳动价值。从微信公众号的经营方式来看,通过发布引人关注的内容,吸引了一定数量的粉丝关注而具有了传播力、影响力,进而为广告商带来购买力和宣传力,有广告投放价值。

从微信公众号的盈利模式来看,随着微信公众平台功能的深入开发,微信公众号不再局限于单一承载、发布信息的传统自媒体形式,其功能得以不断拓展,逐步发展成为一种新型的电子商务模式,即通过发表软文或撰写好物笔记宣传商品,获取广告收入、导流收入,或通过小程序商店直接提供产品或服务获取费用,集多种盈利模式于一体,有商业盈利价值。

因此,微信公众号是具有独立性、支配性、价值性的网络虚拟财产。

二审判决中法院认为,微信公众号作为信息发布平台,依靠其粉丝基础,已成为各类市场主体发布商业广告的重要载体。一审法院从涉案公众号运营的独立性、支配性、价值性三方面详细论证了微信公众号的虚拟财产法律属性,合法有据,本院予以认可。

推荐关键词

24小时热搜

查看更多内容

大家正在看

视频号开卷本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