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长之家 - 产权 2019-06-20 16:09

《锦绣未央》小说被判抄袭成立 11位作家获赔60万

站长之家(ChinaZ.com) 6月20日 消息:据编剧余飞微博透露,今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对《锦绣未央》余下 11 案宣判, 11位作家胜诉,判赔60. 4 万元。加上首案判赔金额,本案共计判赔 740500 元,侵权字数114000,平均每千字判赔约 6000 多元。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认定《锦绣未央》抄袭行为成立,判令被告周静(笔名秦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对小说《锦绣未央》作品的复制、发行及网络传播;判令被告周静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 11 案共计60. 4 万元;判令被告周静在《新京报》和“潇湘书院”网站首页上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至此,历时两年之久的诉讼维权一审结束, 12 位作家诉《锦绣未央》系列抄袭案全部获得胜诉。

法院认为,《锦绣未央》中被指控的侵权语句和情节与权利作品存在相同或者实质性相似,一是均使用了独特的比喻或形容的具体表达;二是均采用了相同或类似的细节描写来刻画人物或事物;三是均采用大量常用语言的相似组合。在情节方面,《锦绣未央》抄袭了权利作品具有独创性的背景设置、出场安排、矛盾冲突和具体的情节设计,与权利作品已经构成实质性相似的情节,属于对权利作品著作权的侵害。

不过, 负责本案的王国华律师还透露:《锦绣未央》一书中存在大量侵权内容,既包括语句侵权,也包括情节侵权,有些情节可能包含在电视剧《锦绣未央》中,被电视剧使用,目前不能排除下一步将对电视剧方采取法律措施的可能性。当然,这还需要维权作家、编剧、志愿者们进行综合评估。

据了解,小说《锦绣未央》又名《庶女有毒》,由周静所写,并自 2012 年 6 月起陆续对外发表,小说发表后质疑涉嫌抄袭的声音也从未停止。有数据显示,该书涉嫌抄袭 200 余本小说,在所有 294 章的内容中只有 9 章未抄袭。 2017 年,《锦绣未央》还获得了天津市作家协会颁发的年度抄袭作品“白莲花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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